“台独”第一次面世,是1895年的事儿。如果说1917年“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”,那个炮声是道听途说的。而1895基隆港一声日本军舰汽笛给台湾送来了独立的冲动,那个汽笛是耳听为实的。如果您在跟读这个系列,第一篇曾介绍过,“马关条约”台湾被割后,在日军武力夺台之前,同胞们曾拱出个“台湾民主国”。这个“民主国”,是对被卖给日本的膝盖反射,是个独立国,没啥根基,十天就“挂了”。后面,同胞先被日本人骂“清国奴”,再被党国骂“日奴”,一肚子火儿一直在憋着,然后有了民主启蒙。民主吗,
进了投票站谁都不奴,简单多数决。不必奴,人多就好,于是就有想法了。
数人头在台湾啥是稳定多数?被老小二蒋大人用国家机器控制着的“本省人”。
二蒋在台湾搞得是党国专政,手里有家伙的“军警宪特”说了算。说了算的系统里,以“外省人”为主,可是外省人不足人口的15%。这问题就来了,少数人手里有家伙,管控多数,多数不开心是必然的。不开心咋办?
照咱太祖爷系统的说法“国家要独立,民族要解放,人民要革命”,三种办法可供同胞们选择。同胞们吗,是经历了“几度风雨几度春秋”的过来人,二二八之后对“独立”、“解放”、“革命”等不确定的事儿该有些余悸。但是,老蒋大人给同胞们表达不开心留了个出气孔,就是选举。前面第九篇介绍过,戒严之下,台湾的县市长与地方民意代表选举依然进行,通过选举表示对两蒋不满是太简单明了的阳关道,于是“同胞要选举”。
1957年,一位本省的“党外人士”,被称“大炮”的郭国基先生参选临时“省议员”。郭敢说,大炮因此得名,选举时常带一门装饰“炮”为道具造势。大炮敢说,也会吃苦头,即坐过日本人的监狱,也坐过党国的监狱。这次竞选时在一个演说中大炮的“台语”就射将出来。下面听讲的有外省人,一时搞不懂大炮射出些啥炮弹,开始鼓噪。郭大炮于是说了句一直流传至今的名言,“乞丐赶庙公”。用咱祖宗的话说就是违背了“客随主便”的原则。言下之意是本省人是主,外省人是客,连家乡话都不让说,客人在欺主。
这个乞丐赶庙公的说法,当然是为了选举之中数人头,会讲台语的本省人为多数,郭大炮冲选票来的。但是,此说无疑也挑动了“族群”对立。只是当时军警宪特等国家机器都在外省人手里是事实,族群对立已有,是两蒋搞出来的,郭大炮只不过是挑明而已。党国可以随心所欲的实施族群“专政”,而不许郭大炮讲“乞丐赶庙公”是经典的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。有族群对立,对立之下受气的一方不许出声,唯一的希望“同胞要选举”也在1960年雷震案之后日趋暗淡,憋着的气如何排遣? “国家要独立,民族要解放,人民要革命”,同胞们开始试探。
1960年之后,同胞那边“台独”事件频出。苏东启事件,柯旗化案,施明德案,廖文毅事件……多去了。台独,有取代“匪谍”成为党国维稳事业心腹大患的趋势。其中之一,是发生在1964年的彭明敏案。
彭明敏后来在1996年成为民进党的第一位总统候选人,也是第一个所谓“台独”总统候选人(李登辉选举时是坚称绝不台独),彭案也就成为历史要案了。其实此案从力道上和别的台独案比起来实在没啥能吹的。前面那个苏东启案,苏是云林县的县议员(苏是被挂名,事情是别人策划的),属有组织有计划的真案,要抢武器、闹军营,武力推翻政府。虽然事发前就被党国侦破,依然有300多人被裹入,有两人被判了死刑。彭这个案子,一共就三人。彭当时是台大教授,政治系系主任。另两人是彭教过的台大毕业生,谢聪敏与魏延朝。整个案子从头到尾就是他们三人准备散发一个上万字的“台湾人民自救运动宣言”传单。
三人其实是经典的书呆子。发传单,本事最大的是太祖爷,“打土豪,分田地”,六个字多有诱惑力。其效果有如此刻在北京打广告“三环内,三室二厅带电梯高层一套白送”。就是闯王也不错,“迎闯王、盼闯王,闯王来了不纳粮”,简单明了,切中利益。发上万字的传单,如若不是党国抓人把师生三位搞出了名,那几页纸很可能大多会被众孩子妈妈们给缺纸的小朋友做草稿纸用。
人虽少,彭案到有两个极富戏剧性的故事。值得一侃。
第一个就是党国的破案过程。这个案子能破,实在是由于老哥仨天真到家了。当时台湾有些地下印刷厂,印点儿黄色小说之类的赚钱。但是,黄就黄了,沾政治的没人敢碰,出了事儿印刷厂会吃不了兜着走。老哥仨于是想出了个主意,先把稿子中的关键字如“蒋介石”,“蒋政权”等换掉,变成“毛泽东”,“毛政权”,这样文章就从“反动”变成了“革命”,送到一家地下印刷厂排版。版排好了,借口校对,拿回来做手脚,把关键字换回去(铅版,不是电脑,老大个工程),然后再把修好了的版拿到另一个地下印刷厂开印。猜想为了赚钱的第二个老板不会在乎去读他们的长篇大论。没料想,老板自保的第六感极佳,印完留了个底儿,上交“当局”。老哥仨前脚才用两个大皮箱将传单兜到一个旅馆房间里去整理,后脚特务就提着枪进来把哥仨抓将起来。
第二个故事是1970年的彭明敏出逃。彭1964年出事儿前是国际知名法学专家,犯的“罪”又是个没发出去的传单,非典型的言论自由问题--企图言论自由罪。党国对外还打着个“民主自由”的牌子,因“欲言”判彭八年底气不很足,彭正式判刑后被关了不到一年就在1965年底被“特赦”出狱。虽出狱了,彭家却被特务24/7式的全方位监视。彭于是计划出逃。1970年,彭在特务的眼皮底下溜出家,然后大鸣大放的拿着一个换上他照片的真日本人护照,在台北机场登机飞出国去。其细节,宛如007在行动,而惊险程度甚至超过了咱的盲人大侠陈光城。陈出逃的难度主要在他的视障上,出了东师古村就海阔天空。而彭必须步入特务林立的台北机场,直面海关与边防:“Bond,James
Bond”。
从一个地地道道的书呆子,到出逃时的007,不到六年时间党国独裁体系把彭给彻底脱胎换骨了。许多其他“台独分子”也是这样被党国“改造”出来的,1964年案发时的彭明敏根本不是啥“反对人士”,这位后来的“台独教父”当时参与“宣言”事件应属少爷玩票性质。
彭出事前,是党国眼皮底下的“台大”新星,本省人,国际知名法学专家,倍受党国栽培,当选“十大杰出青年”之一,受老蒋大人接见,并被任命为“中华民国”赴联合国代表团顾问。就是那个“宣言”传单,也是他学生谢聪敏写的,他略有改动。这也是为啥后来彭被判8年而谢被判了10年牢狱。出事那天彭决定去那个旅馆房间与两个学生整理传单,因该是一时兴起而非为理想“献身”。彭案出名,全在于那个“宣言”。之前其他的台独案,都是些毫无章法的“小人暴动真可怕、真可怕”。“宣言”说了什么呢?
主轴就是反蒋。许多地方,真像咱党的口气(彭出逃后,党国曾往外散布传言说彭在拿中共的钱)。
“蒋政权只靠美国第七舰队苟延残喘,我们绝对不要被[反攻大陆]这一厢情愿的神话蒙住眼睛,走向毁灭的路上去。第七舰队一旦撤退,蒋政权在数小时之内就会崩溃。”
“我们可以说,蒋政权只是国民党内少数小人集团内的代表。它既不能代表中国、又不能代表台湾,甚至不能代表国民党。”
“我们要迎上人民觉醒的世界潮流,摧毁蒋介石的非法政权,为建设民主自由,合理繁荣的社会而团结奋斗。”
宣言也有不少民主诉求。
“遵循民主常轨,而普选产生国家元首。他不是被万人崇拜的偶像,也不是无所不能的领袖。更没有不容批评的教条。他只是受国会监督与控制,热心为民众服务的公仆。”
“保障司法独立,废除侵犯人权的法规,严禁非法的逮捕,审讯与刑罚。”
“确保人民对国内外通信、迁徙与旅行的自由,维护开放的社会。”
当然,有“台独”呼吁。
“不论欧洲、美洲、非洲、亚洲,不论承认中共与否,这个世界已经接受了[一个中国,一个台湾]的存在。”
“以自由世界的一分子,重新加入联合国与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建立邦交,共同为世界和平而努力。”
“国家只是为民谋福利的工具,任何处境相同、利害一致的人民都可以组成一个国家。十余年来,台湾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国家……”
这个印了近万份的宣言,被党国一网打尽,当时没在台湾有任何流传。但是,宣言流到了海外,一下子给司令比枪多,各吹各号的海外“台独运动”提供了个“独立思想”。也有了民主就得台独,台独为了民主的可操作性。宣言起到了“民主”与“台独”联姻的作用。
公平的说,起草宣言的谢聪敏还是满厚道的,宣言虽然强烈批蒋,但是从头到尾没有任何挑动族群对立的言语。只是,日后与台独联上姻的民主动员,在实际操作上,必然要用到族群这个“短平快”的套路。
1960年以后,一系列的台独案,标志着在雷震与“自由中国”被压下去后,族群与台独逐渐成为同胞们民主追求的新支点。
下篇介绍:“党外”聚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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